2月11日上午,区环保局党支部在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党支部副书记、调研员李传东同志主持,区环保局全体党员参加。
会上,首先李传东同志传达了《中共天桥区委组织部转发<组通字(2018)41号文件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宣读了区环保局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并对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大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随后,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条例》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活动,全面提升了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提高了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激励全体党员担当负责、敢于作为,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为我区全面加快赶超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审核:吴新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