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21日到5月26日,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成立督导组,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和管理机构的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60医院及南院区、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主要督导了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相关文件、档案资料,及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空白出生证明保管的硬件设施;出生证明存放双人双锁和专人管理制度。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行立改。
审核:林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