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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2 10:12 信息来源:天桥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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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持续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将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依法清理。

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且2020-2021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等情形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在此提醒相关企业在我局作出吊销行政处罚决定前补报年度报告、变更登记事项或办理注销登记,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

联系人:信用监管科    郭明杰  李 冰

联系电话: 0531-85924106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审核:侯芝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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