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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天桥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开始时间:2022-07-15 结束时间:2022-08-15
  • 征集公告
  • 草案内容
  • 起草说明
  • 征集意见
  • 意见反馈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充分利用市场的高效性和专业性,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全面提高,推进天桥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0〕1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2〕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天桥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5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您可以对《天桥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您可登陆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ntqfgwfzk@jn.shandong.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2号507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4、传真:0531-85559991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