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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明珠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14 15:19 信息来源:济南市明珠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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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安全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学生的人身安全,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上级部门的精神和要求,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安全目标责任制。特制定济南市新苑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一、共有职责

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及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是每一位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

1.所有教职员工都要注意安全用水、安全用电。办公室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下班后要把电器、开关、门窗关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内。

注意观察水龙头的开关情况,及时关闭未关的水龙头。

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若发现学生正在打架或遭受外来人员的暴力侵害时,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

3.对于本人使用的学校财物要保管好,不准私自外借或拿回家使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办公室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或被他人窃用;办公室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

5.将车辆放入学校指定的区域内并锁好,防止丢失。

6.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的安全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好各类突发事件的演练活动。

二、领导干部的责任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安全科长具体实施,其他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对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中层干部是各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要对分管副校级领导负责;副校级领导是分管部门的负责人,对书记、校长负责。

1.结合分管工作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

2.制定分管工作所有岗位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到人。

3.做好分管工作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若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学校,同时迅速组织救助,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4.要经常对分管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对分管工作方面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必须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后方可进行,同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经常对分管工作的各方面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经常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要求,部署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安全科要做好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安排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水平,提出学校安全工作的思路、建议、具体方案、措施等,协助分管副校长完成安全方面各项工作。

8.分管德育工作的领导,要经常组织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演练活动,使学生学习、了解有关的安全知识,掌握一定的技能,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其他部门的领导,要经常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集思广益,预想各种不安全因素,注重日常排查,从而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0.中层干部是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和具体实施者,工作方面要独立开展,遇到问题时首先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11.分管领导对安全工作有安排、指导、监督的权利,同时负有领导责任。

12.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彼此之间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三、年级主任职责

年级主任对本部级安全工作负有安排、指导、监督和检查的职责,对本级部班级安全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先行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上一级领导,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日常工作中要经常督促、提醒本级部各位老师,做好安全方面的各项工作(包括本级部办公室)。

四、教师的责任

所有任课教师对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的职责,任课教师在课堂上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课堂上要正确处理师生、学生之间的矛盾,不要激化矛盾,以免造成师生的人身伤害。对课上发生的重要事件,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或上一级领导。

2.在教学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根据实际情况,要组织学生安全有序地撤离或指导学生就地做好安全保护工作,避免因慌乱无序造成不必要的损伤。课堂上学生突发疾病时,任课教师要马上通知班主任或上级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延误。

3.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离校,如有学生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校时,任课教师要通知班主任,经班主任同意并联系家长,给门卫写出门条,通知门卫见到家长后方可准其离校。上课时间不准将迟到的学生拒之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逐出课堂,严禁让外来人员将学生带离课堂。

4.任课教师不得讽刺、挖苦、辱骂、殴打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上课时,任课教师要了解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教师每节课都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避免因管理上的空缺而出现问题。

6.任课教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重大疾病或体质虚弱、特殊体质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劳动技能等活动。在体育、劳动技能等活动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

7.体育教师上课前要严格检查体育活动场地、器械,消除安全隐患,学生要在体育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使用体育器械。体育教学时,采取有效措施,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时刻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所有学生应在老师的视线之内活动。严禁学生私自离开教学场地或离校。

8.实验教师在教授实验课时,对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的安全存放、使用、课后清理负全部责任。

实验前,认真检查实验仪器、用电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各种实验用具是否摆放到位,并制定本实验的操作程序,能事先预料到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课前要明确地告诉学生本实验的注意事项和操作流程。实验中,要严格按照实验程序规范操作,注意观察和指导学生的实验活动,发现不规范的操作要马上纠正。实验结束后,按要求正确处理废弃物,实验仪器清理干净后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更换,并及时将实验物品放回原处保存。严禁仪器和药品流失。

五、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对所管辖班级的公共财产和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负责,是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常规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学生在校期间,切实让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1)课间不追逐打闹,做有意义的活动或游戏;

(2)上下楼梯遵守秩序,不拥挤,靠右行走,严禁发生踩踏事故;

(3)不把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4)入校要自觉成队,出校要排放学队,有序进出校门;

(5)要按时上学、放学,放学后不在学校及校外逗留,及时回家;

(6)不能私自离校,病、事假要履行请假程序;

(7)不在校内打架;

(8)不攀爬公共设施,不乱动用电设施设备;

(9)爱护学校公物。

2.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本班的安全情况,针对班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要经常检查班级的电、暖等设施设备,发现有损坏现象或有安全隐患的要马上上报,进行维修,同时嘱咐学生在隐患解除前不要私自乱动。由于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但未及时告知学校处理的,一旦造成安全事故,班主任要负一定责任。

4、精心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对班级或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事先预防。做操或参加集会时,班主任要全程陪护,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5.处理好学生、师生间偶发事件,及时解决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6.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若因病、事离校,要履行请假手续,班主任首先要与家长联系核实,并经家长同意来接,方可通知门卫,门卫要把学生交到家长手里。班主任要做好相关记录,留好请假条备查。

8、放学后,班主任要到班内进行检查,将门窗、电器开关关好,必须等本班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回家(特殊情况的要安排好学生)。

9、班主任因公外出或请假时,必须提前告知年级主任或教导处,由年级主任或教导处安排妥当后方可离校。

10、接待家长时,要事先预约好时间、地点,避免因沟通不好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

六、各科室负责人、功能室管理员的责任

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功能室管理员,对本人所管理的学校资产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是各科室、功能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1.制定与本科室、功能室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各种明细账,要认真检查,清点数目,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

3.学校公共财产,不得私自外借,要分别按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程序进行操作;要保管好钥匙,不得让他人代管。下班时要关好电器开关、水龙头、门窗等。对于某些重要的部门,如财务室、仓库等,要随手关门。

4.对于正常借出的物品,要有专门的登记表,并按时收回。物品收回时要认真核实是否相符,并检查有无损失,若有损失或不符,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协商解决。

5.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不堆放杂物;物品排列要整齐有序;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对管理的物品要经常检查,做到防霉、防锈、防蛀等。

7.重点部门如仓库、图书室、财务室、档案室、微机室、网络中心等,做到防火、防盗、防水灾。

8.室内用电设备用完后,要随时关闭电源开关;有水龙头的房间,用完后要随手关闭。突遇停电或停水时尤其危险,临走一定要再检查一遍,确认各种开关关闭后方可离开。

9.经常检查室内用电线路、用电设施、水路等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10.医务室负责人负责对师生健康查体、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护、各种疾病的预防及宣传工作,是学校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目标如下:

(1)制定医务室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处理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对购置的药品、药具登记造册。

(4)医疗器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药品要妥善保管并认真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

(5)适时进行各种疾病的预防和宣传教育。

(6)对出现伤势较重的师生,采取果断行动,或安排人员送往医院或向“120”求助,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11.学校已为重点部位配置了灭火器,管理员能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2021.9

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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