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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9-08 16:44 信息来源:天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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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济南市天桥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下午:1:00-1700

办公电话:0531-81601275

值班电话:0531-81601275

邮政编码:250031

传真号码:0531-81601275

受理投诉部门:区医保局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531-81601275

办公邮箱:jntqybjbgs@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配合做好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或协助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平台以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七)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医保局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医疗保障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二、领导信息

1、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

田春华

现任职务

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694

学历学位

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主持医保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和财务科。

 

2、相关负责人信息

 

姓名

袁礼正

现任职务

区医保党组成员、副局长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6211

学历学位

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分管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

庄国新

现任职务

区医保局三级调研员(政务公开分管领导)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6410

学历学位

大专学历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

负责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工作。聚焦“五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

 

 

姓名

李汝奎

现任职务

区医保局局副局长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669

学历学位

大专学历

政治面貌

无党派

工作分工

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等价格管理,药械集中采购管理,医保信息化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基金监管科。


        三、机构设置

区医疗保障局设办公室一个内设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配合做好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或协助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平台以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其他职责任务。联系电话:0531-81601275。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副处级)一个下属单位。负责本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生育保险(全城通办)相关业务。负责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基金支付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居民门诊慢病等待遇审批和基金支付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天桥区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工作。受理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有关医保、生育业务的咨询、解释工作,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工作。配合区医保局机关,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工作。完成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531-81601159。


编辑: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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