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企业、深入调研、扎实工作,树牢有解思维、发挥审判职能、规范建章立制、用活司法资源。
近年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在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中主动担当,推出系列工作举措,持续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赋能,有效助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
走进企业,切实弄清“急难愁盼”
“来到这里,就是要知道‘企业最需要什么’,以便把企业的‘需求清单’切实转化为法院的‘履责清单’。”
4月3日,天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维民带队在天桥城市更新发展集团走访调研。他一边详细了解了企业在项目建设、用工制度、经营回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边征求企业对法院司法服务工作持续改进、推进的意见建议。而这也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他第二次来到该集团。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3月21日,最高法召开党组会,强调要在全国法院大兴调查研究,要通过调研发现真情况、解决真问题,与时俱进,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关键在于知道“助什么”,这就更需要法院深入企业,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相关工作。
2021年5月21日,执行局干警走进中恒商城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调处”活动,深入一线了解民营企业实际困难,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听取对法院工作、特别是执行案件办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司法水平。
2021年10月13日,孙维民带队到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调研,了解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直观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法律需求。
2022年4月12日,民二庭庭长崔海珍带队到天桥区谷轮制冷设备公司走访,与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民营企业在新冠疫情之下的经营难点、痛点,帮助梳理企业在设立、治理、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点,对于法律风险防范进行具体指导。调研过程中,紧扣企业提出的难点问题,立足实际需求,对涉及到的相关法条进行了解读。
2022年8月20日,副院长王贵东带队到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研,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近年来涉诉涉执情况,并广泛征求企业对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
今年以来,天桥法院在“广泛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的助推下,切实了解到企业的司法需求,帮助企业切实解决了发展困难,收到了辖区企业的好评。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新亭说:“通过调研解决了企业长期在司法程序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加强法律风险控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充分展现了天桥法院为民服务的司法情怀和担当。”
靠前服务,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辖区内的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也是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的核心产业示范区,园区内有上市企业、外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及新业态产业2300余家。
桑梓人民法庭成立于2021年3月,由原大桥法庭整体搬迁到新地址变更名称而来,新法庭位于天桥区桑梓店街道鑫源大道1976号,在济南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内。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1070平方米,辖区包括黄河北的大桥街道办事处、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区、北郊林场、原济南军区后勤部农场等处,辖区面积194平方公里,辖区人口约20万。自成立以来,桑梓法庭紧跟院党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法庭位于产业园区的区位优势,将为企业法律服务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抓实抓好。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法庭通过送法进企业,面对面讲政策、答疑虑、普法律,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主动增进与工业园企业之间的法治互动交流。例如,针对园区企业普遍存在的合同内容不规范存在纠纷隐患的情况,桑梓法庭及时与园区管委会进行沟通,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法庭反馈案件的审理情况,重点对合同内容不规范产生的败诉原因进行分析,提醒园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提前采取措施避免各类纠纷的发生。
多年来,为保障园区高质量发展,法庭先后派出4批次资深法官给新材料产业园企业授课,为50多家企业重点讲解《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水平。近两年,共审理涉园区企业的买卖、承揽、票据等民商事案件215件。其中,审理的涉战备物资加工承揽纠纷案,立案当天裁定先予执行,次日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保证了物资顺利交付,从立案到判决只用了20天。
为使电子商务审判更高效,法庭把工作做在前面,组建互联网商务案件专审团队,配备专业设备,方便电子证据展示质证。两年来,共审结各类电子商务诉讼案件123件,有力维护了电子商务经营秩序。
桑梓法庭的工作是天桥区法院的一个缩影,济南市天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博表示:“天桥区人民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在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树立有解思维,发挥审判职能,用活司法资源,务实工作举措,做了有益探索和努力,值得充分肯定。”
筑牢体系,以制度规范行动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天桥法院深刻认识到建章立制、规范引领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础。
天桥区法院制定出台《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办理破产”指标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指导意见》,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领域为行政管理者、法院、企业搭建沟通平台,营造出更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全面梳理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按照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原则,制定《天桥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区的“十三条意见”》,为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化指引;完善《院庭长审理案件工作办法》《关于严格审限管理的规定》《天桥区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有力推动了庭室联动、协调配合、务实高效司法工作机制的形成。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沃土。2022年,由法院牵头办理的“执行合同”指标、“办理破产”指标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在考核验收中名列前茅。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32.76%,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期限内结案率99.8%,领导班子共走访企业10家,开展送法进企业15场次,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运用法律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孙维民表示,下一步,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深入了解“企业想要什么”和“司法能做什么”,树立有解思维,用活司法资源,积极将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法院“履责清单”,全面做好司法为企、助企、护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