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0:29 信息来源:天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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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桥区应急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应急管理方式方法,提升依法治理和应急保障水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分线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会议研究,层层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做到职责到岗到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二)不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工作。将法治理论作为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集体学习等途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的理论学习,提升全局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确保程序合法。三是完善调查取证程序,规范询问笔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四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强化了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了合法性审查的质量。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随机抽取、集中评查,评估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际情况以及执法规范化的深度和水平。

3、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推动执法部门公开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归档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2023年度全区共派出检查组7045个,检查企业(单位)10428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2610项,立案处罚132起195.1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4起。

(四)将普法和对内培训相结合。根据应急管理多职能、多条线的特点,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防汛期等重点时间节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组织对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全方位提升办案透明度。

(五)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每季度进行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研判,摸清全区440人灾害信息员队伍底数,准确掌握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分布及数量,建立应急救援战略合作企业联络协调机制,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充分发挥应急救援站“救早灭小、竭诚为民”作用,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积极做好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修订完善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防汛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区级专项预案,组织全区防震减灾和防汛综合演练,指导企业、社区、学校等开展78余次2000余人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锻炼了队伍,提升应急能力。

(六)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一是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程序以及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时梳理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及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全面系统地规范法制审核行为。二是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如实记录讨论情况,如实载明不同意见。局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三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情况,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是深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事务的途径和方式,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救济”的原则,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活动,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配合抓,纪检人员协调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三是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规范局会议、公文办理、请销假、公章管理、车辆使用、值班、保密等。四是强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将行政执法与许可相关内容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职能的阳光运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办事指南等信息。对行政确认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要求承办科室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示申请条件、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办事指南相关信息。

(八)培塑人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一是高度重视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二是制定应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学习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每周开展的“集体学习”活动,形成了局领导班子率先带头讲法,人人参与学法的浓厚氛围。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对区政府分管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提升法律素养,主动与市、区法制部门对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督促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职权法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问题

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天桥区区应急局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监管力量薄弱。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由于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多样化,缺乏相应领域的专业与法律复合型人才。执法力量不足,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涉及职能多样化,平均一个专职执法人员监管企业数量较多。

(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有待提高。个别行业监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少数工作人员安全监管能力不强,存在检查走过场、不下文书、隐患问题查不出、整改闭环不彻底、行政处罚不到位等现象,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弱化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度。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抓安全生产工作内生动力不足。仍有一些企业存在未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岗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问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天桥区应急管理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新阶段工作,为推动全区应急管理和谐、稳定、安全提供法治保证。

(一)严格执法检查,加大非事故处罚力度。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制定2024年全局执法检查计划,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对发现的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企业制定具体的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治理方案。

(二)狠抓业务学习,继续普法宣传。利用线下学习会、组织培训会、应急管理干部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促进干部形成“集中学、带头学、个人学”三位一体的学习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纪法教育月”等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解决街镇和园区权责不对等、监管无手段的突出矛盾,构建“委托执法、独立办案、联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探索“委托”乡镇、办事处、园区执法方式,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着力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四)抓好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强化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争先创优意识,主动作为,创新思路,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开展第三方安全生产评估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安全专家在安全生产决策咨询、宣教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等工作中的作用,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引入到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事故防控水平。

(六)依法依规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落实预案备案、专家审查和应急演练制度,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不同行业领域、各个层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重新编制、修订,做到“应急时找得到、调得出、用得上”。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和商场、超市、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人员撤离和逃生演习,全面提升广大居民群众和各级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审核:天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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