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09:29 信息来源:天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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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桥区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深化“强基层、强作风、强能力”三年行动暨2023“筑基赋能年”活动效果,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优化制度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干部能力,以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筑基赋能”,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现城市管理法治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目标,狠抓基础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过硬党支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红色主题教育、星级党支部创建、领导干部和科队长上讲坛进科队活动,打响城管党建先行和红色引领品牌,增强思想引领力、组织推动力、示范带动力,用思想和理论的先导先入推动全区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济南市天桥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法治城管(2022-2024年)工作责任落实的方案》(济天城管发[2022]4号)和《济南市天桥区城市管理局建设高质量法治城管实施意见配档表》,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科室具体抓,明确任务分工,细化任务目标,切实抓好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齐心协力推进高质量法治城管建设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三项制度”,在优化机制上下功夫

1、建章立制,优化城管执法机制。为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制发《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济南市天桥区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会审制度》,在总结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七步法”的基础上,继续提炼案件集体会审“七步法”,修订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办案绩效考核办法》,以完善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为契机,以执法办案绩效考核为抓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全面提升办案机构执法水平、执法效能、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2019年度“济南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十大典型案例”评选中在全市61件参选案例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一,树立了天桥区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2、严格规范,提升执法办案效能。一是坚持双重把关,严格审核。法制员对上报的每一起普通程序案件,都严格审核。对案件适用条款不准确、笔录和证据不全,执法文书及调查材料有瑕疵,及时通知办案中队补充修正。法制员审核后由法制科进行二次审核,确定无瑕疵后,按程序提交案审会审理。二是坚持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所有一般程序案件经过法制审核后,提交案审会集体审理,依法依规、阳光操作,严格按程序作出案件处理决定。三是完善一般程序案件会审会议纪要。每次案审会都将案审会决定事项、案件基本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条款、做出处理决定等情况详实纳入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作为一般程序案件下达法律文书的书面依据。在报送局主要领导审阅后,及时以PDF电子版格式发各办案中队公务邮贯彻执行,有利于办案中队准确把握案件会审处理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

3、督查督办,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对在编及协管人员的管理教育,制发《关于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通知》,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重从执法纪律、着装要求、仪容举止、语言规范、执法规范、协管员管理等方面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做到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规范化程度。

(二)找准五个抓手,在提能级上做文章

1、以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促进规范文明执法。为切实抓好基层中队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标准》、《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等级考核评定办法》,我局制定了《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三年推进计划的实施方案》(济天城管发〔2020〕2号),以中队长到先进区县学习为契机,齐抓共管合力,跟踪督导、共同应对,科学规划、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规范化中队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我局十五个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已全部达标,顺利实现全覆盖目标,示范中队2个(药山中队、南村中队),一级中队11(北坦中队、天桥东街中队、官扎营中队、北村中队、宝华街中队、堤口路中队、无影山中队、北园中队、纬北路中队、桑梓店中队、直属中队),二级中队1个(泺口中队),三级中队1个(制锦市中队)。

2、以解决疑难问题为抓手,提高法治保障能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执法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应对重大疑难案件上,局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协调对接法院、法制办、法律顾问和有关部门、街道的领导、专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应对策略、制定处置方案,法制科和有关业务科室、辖区中队紧密配合,以“求真务实、担当负责”的态度,全面搜集案件资料、全程还原案件真相,深入研究、精准提炼有利于解决疑难问题的法律观点,为领导决策、回复督办、律师应诉、法庭答辩提供充足的“武器弹药”和坚强的法治保障。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

3、以数字城管建设为抓手,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市城市管理运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城市数字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区数字化城管中心以“马上就办,高效处理”为工作准则,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坚持24小时案件处置机制,通过夜间噪音小分队案件处置群第一时间派件、处置、回复、回访流水作业。建立跟踪回访沟通机制,对焦点问题跟踪回访督办;建立个性化投诉处理解决机制,绝不以因有合法手续而造成扰民作为回复的最终结果,对于特殊诉求,主动上门沟通服务,积极协调运输单位通过调整施工位置、时间段、运输车辆降噪等方式满足百姓诉求。建立与路长制平台、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努力构筑“三位一体”问题处置机制,形成问题处置闭环管理。我局共用国家、省、市平台业务指导系统,汇聚、共享和展示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范。充分利用市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和济南市城市管理智慧执法平台,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数据库建设,实现执法基础数据收集、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

4、以开展“换岗互学”为抓手,提升队伍法治素养。按照《天桥区城市管理局提升法治素养“换岗互学”工作方案》,法制科案件审核员与中队业务骨干互换,通过体验式、沉浸式的业务培训,增进了法制机构与办案机构的沟通协作,在参与案件审理、法制审核中提升了法治理论水平,在一线执法办案、现场查处中丰富了办案经验,提高了应急处突能力。通过互换岗位,转换角色,体会对方工作中的疑点和难点,增进彼此理解与支持,形成综合执法强大合力,不断深化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成果。

5、以重点项目服务专班为抓手,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专项行动。按照《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天法办发﹝2022﹞5号),我局制定了《天桥区城市管理局“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实施方案》,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保障能力。坚持“721”工作法和“1+5+N”前置式“服务+执法”模式,执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切实将服务、管理、执法有机结合,让执法更有法度、有力度、有温度,持续打造服务型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了“规范执法、惠企利民”服务重点项目工作专班,为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严格落实“定下就干,马上就办”的工作要求,成立山东(济南)健康肉预制菜产业园、济南新材料产业园、药山都市工业园、郑济高铁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地铁6号线(7号线)工程、黄岗路穿黄隧道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7个服务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建立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队参与的专班工作机制,做到专人专事,专事专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油助力、保驾护航。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加强,科技赋能保障执法方面欠缺。二是在学法方面还不够系统,在运用法治思想解决问题上还不够灵活。三是普法宣传开展形式不够丰富,宣传的深度广度都需要加强。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的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行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密切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调整,按照省、市、区要求,积极进行互联网加监管行政处罚同源关联梳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及时认领,切实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准确无误。

(三)创新形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结合日常的工作实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加强职工干部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办事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依法治区贡献力量。


审核:天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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