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500420123XP/2024-000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文章标题: | 关于山东省标识创意文化产业园(一期)申请返还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1-08 |
文章内容: | 关于山东省标识创意文化产业园(一期)申请返还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有关单位:
博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山东省标识创意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竣工验收。该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向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返还保证金的申请。
自即日起,博敦建设有限公司在济工程项目有未进行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结算支付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与该公司联系解决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清算支付等相关事宜。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举报投诉的,或有举报投诉已经处理完结的,我局将根据有关退还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单位:博敦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菡 电话:13969006748
办公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小清河北路14827号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0531-85872921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