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作用,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采取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事项清单、加强沟通协调等措施,提高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效能,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健全体制机制,构建联动格局。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办公室、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天桥区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包含联席会议、信息双向推送、业务函告、踏勘配合、告知承诺配合、事项联办等六项机制,促进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良性互动,形成联动合力,构建联动格局,有序推动审批与监管协同联动工作规范运行。
制定事项清单,强化协作配合。根据联动工作机制共梳理102项联动事项清单,涉及全区17个部门,每个事项均明确双方确认的推送信息内容,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员。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协作配合,确保信息共享、有序畅通、高效规范。
加强沟通协调,提升联动效能。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会议、函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有关部门自收到函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回复,实现联动事项快速响应,促进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互通,行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下一步,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和《天桥区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机制》,持续深化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作用,牢固树立便民利企服务理念,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便民高效,持续擦亮“来天桥,办成事”金字招牌。
审核:一审:胡长芝;二审:秦臻;三审:于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