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法治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18 15:57 信息来源:天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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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强大合力,全面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品质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济天普发〔2024〕5号),现就法治建设品质提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社会稳定为保障、以社会治理为关键,紧紧围绕区委“24165”工作体系,发挥法治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法治要素保障,提升法治建设品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的重点内容,并进行学习交流。每年分别举办至少2次法治专题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至少3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2.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各街道、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村居、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二)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3.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各协调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区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法治工作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创建省市法治示范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4.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落实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开展述法评议,并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5.强化法治要素保障。推进实施《天桥区关于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打造定制化、精准化、法治化服务模式。持续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程跟踪服务征收拆迁、基础设施建设、低效用地处置等重点任务,充分运用普法宣传、送法上门、制发检察建议、法治体检、法治会诊等手段,排查潜在法律风险,全力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6.加大法治督察力度。对各街道和区各部门开展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察,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常态化法治督察机制,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进法治督察与区委巡察、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相结合。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7.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化“宪法十进”活动。持续加强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保持常态化宣传。组织五类人员学法抽考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开展重点普法责任单位普法数据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三)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8.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抓好济南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各项工作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双档案”制度,广泛开展示范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村居)、进企业、进交通场所、进商业网点、进旅游景点、进医疗机构、进金融机构、进通讯网点”十进行动,凝聚示范创建强大合力,积极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

 9.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司法机关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0.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予以公开。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1.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各街道、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2.行政执法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按照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以上配齐法制审核人员。使用济南市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开展网上办案,按规定公示行政执法决定和数据。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实施柔性执法,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3.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四)践行法治为民

 14.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政务服务、诉讼服务、检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更加方便快捷。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确保全区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5.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理工作,加强涉及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五)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16.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网上网下一体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切实把小矛盾小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做好和解、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一体推进诉源、访源、警源三源治理工作,推进信访法治化。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7.夯实社会治理根基。依法严厉打击侵蚀基层政权、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社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重点案件督办,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网络信息监督,依法防范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等突出网络犯罪,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8.强化法治力量建设。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常态化实施员额、编制区级统筹和动态调配,确保员额配置向案多人少的办案一线倾斜。优化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确保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用足用好。加强普法工作专职队伍、专职调解员队伍、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各类法治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要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扛起责任,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抓好贯彻落实。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健全完善人员保障、经费支持等政策措施。

 (二)加强督导,确保工作实效。组织部门将法治建设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区委依法治区办对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认真盘点总结法治建设品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各街道法治建设情况开展督查考评,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整改。

 (三)深入发动,营造社会氛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紧密围绕区委“24165”工作体系,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要及时发现、深入挖掘、系统总结、积极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及时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为全区法治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济天法办24年1号文天桥区法治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pdf

审核:天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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