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5307035777P/2024-036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文章标题: |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拟撤销济南市天桥区战东英餐饮店登记听证告知书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文章内容: |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拟撤销济南市天桥区战东英餐饮店登记听证告知书 |
文件编号: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济天行审一听告〔2024〕88号
济南市天桥区战东英餐饮店:
我局收到举报材料,举报济南市天桥区战东英餐饮店(以下简称“该单位”)采取虚假承诺手段骗取市场主体登记、非法取得营业执照。
济南市天桥区战东英餐饮店设立登记时向我局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勾选的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为“工业或商用”,经调查,该单位经营场所法定用途为“住宅”,且根据《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第四条承诺,该单位未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存在违反承诺、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拟撤销该单位取得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相关利益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我局举行听证。如需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 系 人:李兴鹏 卢瑛
联系电话 :0531-81601530 0531-81601578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22日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李聪聪;三审: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