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司法局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
发布日期:2024-09-12 10:56 信息来源: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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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9月10日上午,区司法局联合山东圣义、山东海蔚、北京市京大(济南)、山东鲁舜四家律师事务所,在泺口服装市场商贸中心举办“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宣传活动。法律工作者们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宣讲、法律咨询等形式,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和解读。现场解答了群众和企业在行政处罚、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困惑,引导群众依法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及图册100余份,解答群众、企业疑惑20余次。

天桥区司法局认真落实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司〔2024〕32号)文件精神,做好如下几点:(一)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宣传,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加强对涉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优化对企指导服务;积极利用行业协会、商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企业联合会等平台载体,采用典型案例讲评、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面向企业宣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加大普法和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引导企业选择行政复议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与本地企业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听取企业对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及时准确掌握企业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提升企业对行政复议的信任度。(二)不断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天桥区司法局在泺口服装市场等重点企业设置涉企行政复议助企服务点,主动向企业公开行政复议申请门户网站、邮寄地址等,完善助企服务点代收申请等便民措施,把行政复议送到企业“家门口”。建立涉企行政争议“容缺受理”机制,全面提高受理时效,让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少跑腿、快受理。(三)优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快结”机制,不断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合理压缩审理期限,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实现“简案快办”。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要依法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充分保障企业利益诉求表达,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及企业请求听证的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依法组织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参加听证。完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证据核查机制,提高取证、质证工作水平,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充分研究并依法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重要参考,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权威性。(四)做深做实涉企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各环节,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优先采取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纠纷解决方式。依托行政复议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调解中心、基层司法所等,整合基层调解资源,积极参与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探索推行“涉企案件听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化解”模式,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征询涉案企业调解意愿,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依法调解全覆盖,积极邀请工商联、商会、企业家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对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调解方案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论证,为企业依法获取和使用各类生产要素、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等创造有利条件,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审核:一审:马晨宇;二审:张桂霞;三审:孙晓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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