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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105004201416R/2024-039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天桥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9-14
文章标题: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9-14
文章内容: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9-14 15:14 信息来源:天桥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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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6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4日,区委巡察组向天桥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党的建设与民政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促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机遇,对标对表区委、区政府对民政民生工作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区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主动认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拿出解决办法,在全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起主动改、立即改、彻底改的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整改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是保障。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巡察组反馈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民政为民爱民’观念树得不牢,作风建设仍待加强”、“管党治党责任落得不实,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长效机制不健全”等4大类、14个方面、33项具体问题,每项问题都明确至少1名分管领导为牵头人,实行清单式管理。下发《天桥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将问题见底清零。

(三)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落实,不定期调度各科室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查找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制定对策,确保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成果运用,在巡察反馈意见指导下,将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强化督导与从严问责有机结合,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并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已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已开展8次集中学习,党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研讨交流。

2.学习成果转化不明显,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结合实际制定我局贯彻落实意见。聚焦贯彻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2024年)和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重点,并与我局实际相结合,已完成申报政策理论研究成果6篇。二是已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关于深入推进“巩固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年重点工作,各分管领导认领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调度,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全年重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报告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已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队伍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民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三是充分利用省市级官方媒体、区政府网站、活力天桥等宣传阵地,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和民政工作动态。开展“四下基层”,发动文明志愿服务队伍力量,加大民政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倡树文明新风。

4.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天桥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确址并交由天桥城发集团建设,目前正在申请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二是4月份召开天桥区“安享天桥”养老服务品牌发布活动,安排部署本年度养老服务重点工作,督促街道办事处健全管好用好辖区养老服务设施,提高使用效率。

5.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区12家备案养老机构分工包干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不定期抽查督促。二是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联合住建、消防、市场监督、卫健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委托专业第三方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

6.落实社会救助改革有关部署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全区低保政策业务培训,区救助中心、街道社会救助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二是已完成对全区各街道低保相关数据调度研判,认真分析原因,明确工作方向,切实做好低保扩围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低保扩围任务,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2023年,区纪委、区民政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天桥区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的通知》。

7.精准化救助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已组织街道开展低收入预警信息摸排,对符合救助政策的,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充分发挥山东数字民政、全国儿童福利系统等平台作用。符合政策的儿童已全部录入系统并及时处理系统提示儿童信息,按政策续发或退出。三是常态化督促街道、社区及时开展摸排,加大告知力度,及时将辖区内符合保障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8.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召开天桥区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题培训会,对各街道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街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残疾人主动告知信息变更情况。二是每月汇总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清册,与系统数据比对,发现死亡信息及时停发,对于因系统推送死亡信息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多发的,督促相关街道全力进行追缴,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准确,政策落实到位。

9.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乏力的问题。一是目前已将公墓选址落于起步区分区规划中,尚未取得正式批复。二是根据省自然资源厅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50号),计划于今年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将公墓作为零星地块调入城镇开发边界。

10.散坟治理未达预期目标的问题。一是下发通知要求街道做好散埋坟墓亲属信息摸排,充分利用移风易俗宣传阵地宣传散坟整治工作的意义,引导群众参与殡葬改革。二是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做好拆迁工作中迁坟的监督工作,杜绝散坟新增。

(二)“民政为民爱民”观念树得不牢,作风建设仍待加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工作落实标准不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巡查探访覆盖面未达要求、居家上门服务系统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按照整改方案长期执行,目前已收集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生活状况评估和关爱保护材料,常态化督促各街道对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巡查探访并上报相关情况。二是已完成儿童福利档案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申请表复核人、确认人均已补充完善,后续新纳入儿童的申请表全部按照要求填写。三是居家养老服务已采取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试行线上派单跟踪。

2.关于服务项目研究谋划不具体不细致的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项目跟踪监管和验收,防止“一买了之”“一付了事”。

3.慈善事业发展有弱项,组织指导慈善工作用力不够的问题。2024年新增一家慈善组织。

4.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参加2024年度新申请执法证人员考试,新增加8名执法人员,目前区民政局共有11名执法人员。二是制定《天桥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方案》,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5.社会组织监管不力,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工作不规范问题。2023年度年报工作于5月31日结束,正在审核过程中,确保年报率90%以上,撤销案卷已完善签字工作。

6.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监管缺位的问题。一是督促桑梓店街道落实直属事业单位——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敬老院作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公益属性和兜底保障责任,进一步规范委托运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二是2024年4月份,配合济南市民政局对桑梓店街道敬老院开展敬老院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三是联合社会救助科、财务科对桑梓店街道敬老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监督指导。

7.文风不够严谨,政务信息存在内容重复、更新滞后的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公文办理程序、公文签发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流程,压实责任。二是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天桥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已下发各科室学习。三是研究制定我局《关于开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通知》,要求党组成员每人至少认领一个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8.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文书档案制度》。财务档案由财务科单独整理,保障财务档案安全,排除风险隐患。二是已将前期行政诉讼案件单独成卷,由档案室集中管理。

9.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请(休)销假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各科室。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严格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二是补齐了前期公车使用登记簿缺少信息,结合民政实际制定《天桥区民政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各科室,确保依法依规使用公车。

10.会计基础相对薄弱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会计规范化的学习,逐步形成长期学习的习惯,提升自身素养,提升业务水平,及时增加财务工作人员的新鲜血液,培养专技专能人才力量。二是积极参加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各项培训。多到先进单位观摩学习,学经验、学方法、学制度、促管理,规范资金申请流程,用于弥补不足改进工作。

11.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不严格的问题。目前正在进行的采购项目,我局均增加了合同服务期满后付款的条款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

12.个别资产设备长期闲置的问题。将现有养老服务平台拆除暂存的资产根据交接清单登记造册,养老服务设备做到专物专用,按要求进一步加强资产设备的管理使用。

13.房租收缴不及时的问题。与承租方签订了补充协议,按照上期合同最后一年租金数额预收了租金,已将预收租金上缴财政,新合同签订后多退少补,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管党治党责任落得不实,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议事决策科学化水平待提高,对惠民资金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通过业务培训、定期学习等方式,提升民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健全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流程,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二是目前我局相关项目均已取消。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等监督制度,不断扩大监督的覆盖面。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干部任前谈话、任职承诺和廉政法规考试。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规定,运用好第一责任人制度,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

3.党建品牌内涵不丰富、特色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建品牌建设,通过党建引领做好民政特色工作。二是已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谈心谈话。

4.社会组织党建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每月召开党建思想众筹会,规范各党支部党建基础工作。二是强化人员配备,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人员配备齐全。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已与区行政审批局再次联系沟通严把“党建入章”注册入口关事宜。

5.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厚,调动干部队伍积极性的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集中学习,组织发动全局人员全面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好、用好干部。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及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日常教育培训内容,加强业务学习,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四)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长效机制不健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仍存在“民政法治化”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专题学习。二是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三是已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参加2024年度新申请执法证人员考试,增加执法人员8名,目前共有11名执法人员。制定《天桥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方案》,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2.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仍存在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不力、推进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探索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体化运营模式,以街道为单位,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整体委托给一家养老服务企业运营,合理统筹养老服务资源,切实提高设施运营质效。二是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加大绿色殡葬宣传力度。线下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现场为群众讲解殡葬奖补政策。线上在清明节期间,联合文明办在微信、“活力天桥”等媒体平台宣传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并在各街道村居、微信群广泛转发文明祭祀倡议书。三是各街道村居已全面建设移风易俗宣传阵地并长期张贴宣传殡葬奖补政策等文件。四是民政局志愿服务队多次深入社区,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宣传,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现场为群众讲解殡葬奖补政策。

3.持之以恒抓整改不到位,仍存在会计基础相对薄弱的问题。一是加强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会计规范化的学习,用制度规范引领资金管理。二是学习先进单位制度和经验,提升财务管理整体业务水平。三是通过系列学习,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完善资金管理流程,同时,指导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用好各类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意识,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指导工作的行动指南,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逐步完善各方面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增强整改实效,化问题为鞭策,把落实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坚持不懈大兴真抓实干之风,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5872760;邮政信箱:天桥区后黄屯路64号;电子信箱:jnmztqbgs@jn.shandong.cn。



审核:一审:闫旭;二审:胡楠;三审: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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