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排污许可管理规范化提升,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积极优化执法方式,全力打通执法监管环境的薄弱环节,为固定源排污监管执法提供有力保障,实现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全面化、规范化、清单化、精准化,有效提升了全区排污许可生态环境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水平。
一、依托“双随机”系统,实现排污许可执法的“信息化”。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夯实“一单两库”,实现了“检查企业”、“检查人员”的随机调配。利用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清单,对检查内容和检查问题进行仔细填报,通过任务发布、现场定位、执法检查记录、证据固定保存等一系列流程,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发现违法行为,确有存在违法行为给予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按有关程序规定,及时移交处理。同时,主动对各排污企业排污许可办理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梳理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企业清单,对发现的未办理或未及时变更排污许可手续的单位,及时采取现场补办、限时督办方式。截止到目前,共纳入辖区排污许可管理单位161家,现场检查企业112家,立案22起,移送相关部门案件4件。检查企业全部利用“双随机”系统实现了检查信息的录入填报。
二、依托“正面清单”机制,实现排污许可执法的“非现场化”。
将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作为企业“自证守法”的重要抓手,依托“正面清单”机制,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切实发挥服务型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其充分信任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对于正面清单企业,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核对排污许可系统与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检查企业排放污染物是否超标排量,在线数据是否达标,是否按时开展自行监测,是否按时提交执行报告等问题,打击重点排污许可企业在线监测领域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排污许可“正面清单”企业进行动态调整,适时调整优化正面清单纳入条件,及时移除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并适时对正面清单企业进行“审计式”现场帮扶。截止到目前,天桥分局新纳入“正面清单”1家,剔除“正面清单”企业2家,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通过非现场的方式检查排污许可企业34家,其中进行“审计式”帮扶企业5家。
三、依托“执法评价”制度,实现排污许可执法的“温馨化”。
大力推动“文明执法”制度,将文明执法和监督帮扶有机结合,引导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积极落实执法评价制度,执法人员在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结束环节,由被执法对象对本次执法过程及文明执法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被执法对象同步上传至执法管理平台。同时,加强针对排污单位的普法宣传等帮扶工作,使排污企业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有更深入的了解,天桥分局制作《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事先告知书》并向企业发放,让企业对常规类、大气污染防治类、水污染防治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类、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管理这五大类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有详细了解,从而规避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截止到目前,天桥分局对现场检查的112家排污许可企业均实现了执法评价,执法检查满意率100%,发放《告知书》200余份,让排污许可执法更有温度。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将继续实行“一证式”管理,开展排污许可证监管专项执法检查。补短板、明方法,积极跟进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核查,增强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数据可用性,也为制度衔接打好基础。同时,持续做好企业指导服务与普法宣传,不断增强企业守法治污责任意识,提高企业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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