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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105307035777P/2025-023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5-10-15
文章标题: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撤销济南市天桥区望乡土菜馆(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5-10-15
文章内容: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撤销济南市天桥区望乡土菜馆(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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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济南市天桥区望乡土菜馆(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10-15 14:55 信息来源: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息来源: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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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天行审一撤〔2025〕103号


被撤销人(单位)名称:济南市天桥区望乡土菜馆(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邵明明

我局于2025年9月23日向你单位送达关于办理注销登记时存在债权债务未结清要求说明情况的《函告》,截至目前你单位未向我局说明情况。根据百力(山东)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你单位于2025年7月8日办理注销登记时存在债权债务未结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本局决定,撤销济南市天桥区望乡土菜馆(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7月8日取得的注销登记。

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核准日期为2025年7月8日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天桥)登字〔2025〕第030048号〕缴回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逾期未缴回,由本局予以公告作废。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历下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中选择管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李聪聪;三审: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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