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小麦“一喷三防”工作,保障我区小麦稳产增产,对我区小麦种植区域进行无人机喷洒药物防治作业,特此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5月8日。如遇天气等原因不适合无人机作业,则适时调整作业时间并另行公告。
二、飞防范围
涉及我区所有小麦种植区域,飞防总面积39723.02亩。
三、注意事项
1.飞机作业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
2.飞机喷洒的农药为低毒农药,对环境无污染,对人、畜安全、不敏感,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3.飞防用药对桑蚕、鱼虾、蜜蜂、蝗虫、豆天蛾、土元、蟹、蝎等特种养殖有一定影响(对药敏感或噪音惊扰),飞防区内的特种养殖业主应提前知晓飞防具体时间,要提前采取规避、遮盖等保护或撤离措施,养蜂的必须搬离防治区域,以免发生次生危害,避免造成损失。请各养殖户之间相互转告。
4.飞防后三周内,禁止到防治区内放蜂、放牧、采集野菜等。离飞防地块较近的菜园,一周内不要采摘。
5.禁止飞防期间在飞防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向飞机投射石子,禁止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施放航模、气球和风筝等低空飞行器、空飘物。
6.禁止在飞机作业时间段内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高大建筑物、构建物,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7.对于违反规定,影响、甚至危害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惩处;对淡水养殖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8.飞防区域涉及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飞防宣传告知工作,通过村广播、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小麦条锈病及穗期病虫害飞机施药防治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四、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各项注意事项,影响或危害无人机正常作业安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交予司法机关惩处,对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避让保护的,造成的损失自负。
特此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9日
审核:一审:赵玉玺;二审:赵玉玺;三审:李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