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臭氧污染的高发季节,对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的监督管理在臭氧污染防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不断探索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持续深化对辖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
一、普法先行 助力企业纾难解困
通过召开生态环境普法专题会、发放《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事先告知书》等方式,向辖区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单位宣讲涉VOCs各生产环节管理要点,要求规范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完善开停工、检维修、设备调试、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台账记录并及时报备,并听取企业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诉求,利用微信群、热线电话等方式,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今年以来,已实施涉VOCs普法宣传30余家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环境问题18项。
二、加强引导 提升自身监管水平
利用智慧环保平台对涉VOCs企业进行远程监管,引导企业及时更换活性炭,定期自查自纠。通过平台中的活性炭“马上换”模块强化对处理设施的监管,在线上与企业互动,定期汇总数据,充分掌握处理设施维护情况及活性炭更换频次,保证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同时,集中引导辖区内涉VOCs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梳理经常出现的典型问题和共性问题,列入自查清单,引导企业对照清单进行自查自纠,并通过智慧环保平台上的自查自纠模块上报自查结果,实现远程监管闭环。今年以来,天桥分局通过活性炭“马上换”模块收集到活性炭维护更换信息146条,通过自查自纠平台收集到企业自查报告53份,有效提升了涉VOCs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
三、优化执法 实现监管与发展双赢
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用电量监控、排污许可管理平台、智慧生态黄河管理平台等技术手段或平台,对辖区内涉VOCs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入企现场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造成的干扰。同时利用走航车走航、红外热成像等手段,对挥发性有机物敏感区域、气味异常高发区域开展监测排查,灵活、准确地获取具有高空间分辨率的空气污染浓度信息,分析污染物分布规律,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有力提升精细化监管能力。通过非现场检查和大数据分析,精准筛选出可能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核查,实现了执法监管从“人海战术”向“靶向治理”的转变。今年以来,共实施涉VOCs企业非现场检查19家次,督察整改问题8项,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与针对性,实现了生态环境监管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四、科技赋能 提升现场执法效率
以科技赋能,助力涉VOCs现场检查,配备VOCs便携式快速检测仪3台、热敏式风速仪3台,分发到各中队,利用这些设备,现场执法时能够快速检测出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治污效率及无组织排放情况。同时,针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天桥分局升级了已有的油气回收系统检测仪,增加了智能化应用等功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有力提高了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的执法检查能力。本年度,天桥分局完成新设备技术培训8人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共使用现场检测设备20余家次,有效提升了现场研判能力及执法效率。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将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强化与企业的沟通,定期开展环保政策与技术培训,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并落实环保要求。同时引入更多先进的检测技术与设备,加强科技平台的使用,持续提升执法的精准度与高效性,从而不断深化辖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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