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5560752112K/2025-013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天桥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0 |
文章标题: | 济南市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文章内容: | 济南市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 文件编号: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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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6月17日向你(单位)发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济天综执履告字〔2025〕第03001号),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详见附件。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济天综执履告字〔2025〕第03001号)
济南市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0日
审核:一审:马慧;二审;许平;三审:张京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