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玉米“一喷多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近期将开展玉米“一喷多促”飞防作业。为确保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过程中生命、财产安全及飞行器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飞防作业时间
2026年9月9日至9月10日。如遇天气等原因不适合无人机作业,则适时顺延作业时间。
二、飞防区域
按照市级资金安排,天桥区飞防面积1.3万亩,主要范围为: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区、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区、引领方、粮食生产样本村等区域,包含邱岸村、东秦村、街后村、刘庙村、姚吕村、南郑村、后房村、周闫村、石门孙村、彭庄村、石庙村。
三、飞防用药
本次飞防由专业飞防公司实施作业,所用农药是符合国家飞防标准的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的混合液。
四、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请飞防区域内的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作业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造成任何安全威胁,请广大群众田间劳作时避开飞防作业时段。
2.飞防所用农药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叶面肥,对人、畜安全无害,但对桑蚕、鱼虾、蜜蜂、蝗虫、豆天蛾、土元、蟹、蝎等特种养殖有一定影响。为防止次生灾害,请相关养殖户在飞防作业前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做好上述特殊养殖户的登记、信息沟通、安全规避等工作,妥善做好飞防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纠纷或群众上访事件。
3.在飞防期间,飞防区域内禁止向空中升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悬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等危险物品。
4.施药后一周内禁止在飞防区域内放牧或采食植物植株或果实。
5.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对于违反规定,影响甚至危害无人机正常安全作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 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日
审核:一审:赵玉玺;二审:孟京莲;三审: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