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南市育儿生活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济卫人口妇幼函〔2026〕2号)、《济南市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济卫发〔2025〕15号)
适用范围:济南市202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婴幼儿家庭。
核心定位:在济南市二孩、三孩基础育儿补贴之上,针对困难/失业母亲的专项加发补贴,与育儿补贴叠加享受。
一、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全部条件)
(一)婴幼儿条件
1. 出生时间:2023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 基础资格:已成功享受济南市二孩、三孩育儿补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3. 年龄限制:申领时婴幼儿未满3周岁
(二)申领人(母亲)条件
1. 身份要求:必须为婴幼儿的亲生母亲(法定抚养人)
2. 户籍要求:具有济南市天桥区户籍
3. 困难/失业状态:满足以下三类情形之一: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有有效低保证)
特困供养人员(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领状态)
二、补贴标准
发放标准:每孩每月200元
发放周期:自符合条件当月起计发,发放至婴幼儿年满3周岁当月终止
发放方式: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优先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需提前激活),也可发放至本人其他银行卡
三、申报人及申报时间
1. 申报主体
仅限婴幼儿母亲本人申报,父亲、祖辈等其他亲属无权申报;离异家庭由抚养权归属的母亲申报,需提供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判决书。
2. 申报时间要求
申请时机:在首次二孩/三孩育儿补贴领取成功后,即可提出育儿生活补贴申请
申请频率:原则上每年提交一次申请(按年度申报)
3. 截止期限:
在婴幼儿3周岁以内提出全部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发、不予追溯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主渠道)
1. 前置条件:已成功申领并通过济南市二孩、三孩基础育儿补贴审核。
2. 操作步骤:打开“爱山东”APP,搜索“济南市育儿生活补贴”进入申报专区: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婴幼儿信息填写,勾选扶持信息对应类别(“低保”“特困”“领取失业保险金”),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二)线下申报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婴幼儿户籍地街道(镇)卫生健康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审核:热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