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现共有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和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两项政策: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幼儿园于每年9月开园时受理资助申请。家长和幼儿提交申请,如实填写《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幼儿园要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学校认定小组和领导小组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幼儿或家长入园时向幼儿园提交制式证件:如:1建档立卡相关证明资料 2低保证(需有领取记录) 3孤儿证 4残疾儿童证5烈士子女 6特困供养证,符合以上情况的家庭,提供证件的原件交幼儿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免除保教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享受免除保教费幼儿除主动放弃外必须同时享受每年1400元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审核:一审:陈晓彤 二审:岳欣 三审: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