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以下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0月16日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 原许可证号 |
1 | 鲁CB531101577 | 913701003069323025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师范路二店 | 同意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学技术人员(三)由孙学荣变更为王尔霞。其他内容不变。 | 鲁CB531101577 |
2 | 鲁DB531d00202 | 91370105MAEBHXHF60 | 济南福象大药房有限公司小马商业街分公司 | 同意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由肖秋香变更为董月月;药学技术人员(一)由肖秋香变更为董月月。其他内容不变。 | 鲁DB531d00202 |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蒋汝框;三审:王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