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弘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相关利益人:
本局于2026年6月1日接到举报,举报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变更登记。经合法审查,你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使用虚假地址信息骗取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本局决定撤销你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办理的变更登记。现将《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济南弘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决定书》公告如下:
附件1:《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济南弘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销登记决定书》(济天行审一撤〔2026〕83号).docx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18日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蒋汝框;三审:王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