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5-29 05:29 信息来源:天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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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0日至6月27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天桥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时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巡察。2025年8月19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天桥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决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后,当天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人员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牵头责任领导深入查摆、分析原因,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全力抓好分管科室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落实整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局党组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区委第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落实,确保一抓到底、整改到位。研究制定了《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对账销号。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查漏补缺,即查即改,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把督促检查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局党组坚持一周一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局党组书记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多次召开直接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调度会,严督实导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切实履行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拓展整改成果、提升整改质效上持续用力,推动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统一。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上次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1)整改中担当精神不够强、务实举措不多,上次区委巡察反馈的“专项考核形式化浅表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吃透考核要求。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学习《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考核》《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考核办法》等考核文件,对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进行细致学习,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逐条核实打分,确保考核走深走实。二是严格考核标准。对照市级考核项目,压实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员、第三方考核机构的责任,在专项考核中,安排专人负责评定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逐条打分,逐项落实考核内容。完成对全区长护定点服务机构二、三、四季度考核,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处理。三是加强督导整改。督促定点医药机构、长护机构、基层医保站点对未达标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要求相关机构按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2.关于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问题

(2)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果、深化巡察整改用力不足,上次区委巡察反馈的“走访调研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研讨。在全局开展“以改革破难题,以规范促提升”大讨论活动,与会人员围绕重点任务、职责定位、能力素质、巡察整改事项要求等四个方面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突破思想藩篱、摆脱思维定式,营造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明确“怎么办”“怎么干”,现场收集意见建议。二是定期调度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现场检查等10余次,加强对行业监管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的掌握,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任务,有的放矢推进工作。三是深入走访调研。贯彻落实“强基层、强作风、强能力”三年行动2025“全面过硬年”活动要求,领导干部用好“四下基层”制度,形成定期调研机制,截至目前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四是促进成果转化。形成调研报告3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五位一体”基金监管新模式经验材料在全国大数据网站中国新时代党建新闻网刊登。

3.关于推进审计整改缓慢问题

(3)2024年8月1日至9月30日,区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组对2021年至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及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时限。按照时间节点,对机构家护人员虚假驻家护理涉嫌骗取医保基金问题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已完成对机构家护人员虚假驻家护理涉嫌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的核查处理。二是加强会议调度召开全区定点服务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会议,学习《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协议》的核心内容,强调各定点服务机构要精准把握服务标准与要求,督促各定点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护理员服务的自查核查。三是强化长护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规范长护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加大机构自查整改力度,加强对护理服务的全流程管理,确保服务规范真实。按照《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考核办法》对辖区37家长护定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不扎实问题

(4)系统性主动研究谋划不到位,缺乏超常规工作举措,按部就班得多,真抓实抓的攻坚态势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自查自纠。在工作中加强对自身履职问题的自查,建立自查结果与日常监管联动机制,将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履职短板、监管漏洞与长效监管效能绑定,巡察整改以来,调度各专班成员单位梳理自查自纠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实施联合检查行动。凝聚工作合力,加强部门联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协议处理、信用惩戒等手段,维护医保基金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织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三是增强联动执法效能。坚持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应移尽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2.关于督促定点机构自我管理不紧不实问题

(5)调动定点机构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不充分,部分机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打击欺诈骗保、加强药品追溯码全链条全覆盖应用等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每月调度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系统应用情况,对应用率、反馈率、遵从率执行不到位机构进行约谈、暂停医保结算等处理。组织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医保基金监管突出问题自查自纠》,签署《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自律承诺书》压实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现场督导检查。联合财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2次,联合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7次。三是加强稽核处理。丰富协议处理方式,采取约谈、追回违规费用、解除医保协议、扣除质保金等多种处理方式。四是落实“三检一公开”机制。2025年8月以来,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6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发现涉及违反条例的情况及时立案调查,相关检查处理结果及时公开。

3.关于为民办实事成效不明显问题

(6)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缺少有力有效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构加强管理措施。对长护定点服务机构从严管理,加大日常核查力度,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在日常护理服务核查中,留存相关核查视频、录音、照片等材料。二是对第三方加强督促指导。督促第三方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开展考核,抽查第三方二季度考核检查的相关材料,对长护机构二季度及日常核查中的相关违约行为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进行了处理。三是专题研究问题根源。召开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会议,通报全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季度考核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机构严格按照协议及季度考核要求开展服务工作。针对“一人一档不规范”“监控存储时间不足3个月”等反复性问题,推进集中整改,定期对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三)关于本轮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7)理论指导实践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已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动态更新学习内容。以个人自学为集体研讨的基石,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聚焦理论学习、方法研究,围绕医保重点工作周密策划学习主题,学习过程融合重点发言、集体研讨与专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注重提升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理论,在学习进程中,引导成员积极将理论知识与医保工作实践相结合,转化为推动医保工作的强大动力,提升解决实际问题与应对挑战的能力,为医保事业发展筑牢坚实的思想与理论根基。三是提升案例剖析深度。把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等反面“典型”案例纳入学习内容,剖析研究对照反思,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案示警、以案促学,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

(8)行政监管偏松偏软。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新进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邀请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2次,积极参加规范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医保行政执法业务现场技术指导培训等2次,派遣人员参加省飞检工作2次,开展市医疗保障基金交叉检查1次,在实战中锤炼提升执法能力。二是提升稽核工作主动性。维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主动查找问题线索,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个案稽核、日常稽核等方式加大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第三方稽核的实效监管。细化第三方服务合同,明确工作任务、标准、人员以及验收内容等要求,按照最新标准完成2026年第三方服务合同续签。安排专人主动参与第三方稽核检查过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反馈,对稽核结果进行集体复审,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形成初步处理意见上局办公室讨论决定,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管理。

(9)数据赋能监管重视程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每月及时处理数据,努力做到每月底前清零疑点数据。二是加强科室协调配合。已建立完善科室协调机制,各环节衔接流畅,依托事中监管疑点数据分析,精准锁定基金使用风险点,与事后现场稽核高效联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风险识别准确率提升,问题处置时效加快。三是提升数据赋能监管效能。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已广泛应用,利用山东省医疗保障平台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事前提醒利用率实时检测,辖区医疗机构事前提醒利用率显著提升,低利用率机构占比下降。四是加强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对疑点数据进行核查,采取线上提取材料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0)社会监管参与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欺诈骗保宣教途径。采取宣传月集中宣传和不定期宣传的方式,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电子屏播放等形式进社区宣传3次,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政策法规培训2次,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公开典型案例。及时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转发典型案例、公开处罚结果,已将行政执法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开12次,警示教育宣传效果有效提升。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现场检查活动,组织召开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现场发放医保基金监督员调查问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评议表,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办理意见并向相关人员反馈办理结果。四是多渠道公开监督途径。通过政府网站、热线电话、印发宣传海报等方式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办理。

(11)医保审核结算效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审核结算流程。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对通过医保小程序上传手工报销等相关材料的参保人,及时受理、及时办结。需现场办理的,实行“一次性告知”,有效缩短办结周期,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5年8月份以来,手工报销结算1433人次,门慢审核通过7487人次。二是完善业务台账。每天及时清理台账信息,做到手工报销结算信息不遗漏、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按时“清零”,确保手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不超时限。三是提升服务效率。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住院、门诊费用手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办结时限问题,组织专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医保知识和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四是健全督导机制。指定专人联系市医保局及后台工程师提取数据,每周调度机构结算清单上传情况,并加强与市局沟通。建立通报机制,对上传不及时的机构进行通报提醒,督促机构按时完成上传清单。

(12)推进医保站点标准化建设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及时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推进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巡察整改以来,向各个医保工作站发放宣传海报、医保明白人手册、办事指南汇编等材料,线上调度业务百余次,现场调研走访了解情况,录制“天桥医保春天行动”系列视频,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进医保站点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站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组织医保工作站点工作人员培训5次;加强医保站点标准化建设,2025年新增1家标准化医保工作站、两家标准化医保工作点。三是提高基层医保服务平台使用效率。对平台的居民参保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模块及时调度,及时与市局沟通相关工作,8月份以来,办理居民医保业务1200余件,业务水平持续提升。

2.关于服务意识不强,改善民生不够有力有效问题

(13)稽核考核规范化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上级稽核工作规程,组织学习市医保局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稽核内容、类型及方式。二是增强规范意识。积极参加省市部门组织的“2025年医保基金稽核和价格监测工作培训”2次,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工作流程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标准。积极与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沟通,对涉及暂停、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机构及时报请市医保中心处理,落实稽核工作成果。

(14)推进药品集采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集采系统应用。加强采购进度监测,已完成对所有执行中集采批次的全流程采购进度分析并通报,2025年8月以来对执行不力的14家机构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做好药品协调工作。积极协调联动,安排专人对接沟通,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在集采执行中遇到的药品供应、配送等问题,保障采购顺畅;三是加强监测成效评估。依托上级全流程监测数据对全区集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成效、分析不足,为精准指导医疗机构完成带量采购提供支撑。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完善监测督导机制,推动集采工作提质增效。

(15)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电话接听与回访工作流程,设置AB角,确保工作时间电话接听不间断,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实现咨询电话接听率与回访率98%以上。二是严格工作要求,及时电话回访。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因电话占线造成的未接来电,实现未接来电回访率95%以上。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已通过组织参加政务服务礼仪培训等活动改进作风,要求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办立办,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和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做好解释和指引;实行接线人员和窗口人员业务学习与培训常态化及轮岗制度,组织经办人员培训7次,实现一岗多能、人人都能,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16)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医保政策宣传途径。区医保局通过现场解说、电话咨询、直播问答、海报张贴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增强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积极推进医保业务“掌上办”“网上办”,切实提升参保登记便捷度。二是扎实开展参保扩面工作。联合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摸排参保缴费数据,紧盯居民医保断保人员相关情况,紧盯新生儿、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采取与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加强协调合作等途径,扩大参保覆盖面。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区医保大厅和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5次,协调解决征缴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充分开展网上咨询、答疑等业务服务,推动参保扩面提质增效。

(17)内控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劳务报酬清缴证明。通知单位聘任专家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并提供了清缴材料。二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及时更新补充知识库。三是及时留存资金凭证。补充医疗救助转财政专户资金支付凭证,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查。

(18)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政府采购合同要素。梳理单位2023年9月以来政府采购合同,对明细要素不全的合同根据发票等凭证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学习。对属于集采目录内的货物、服务及工程等不分金额大小一律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在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积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有关政府采购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对于不确定是否需要走政府采购的项目及时沟通,确保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杜绝因理解偏差导致的程序疏漏,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避免采购风险。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责任落得不实问题

(19)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评估,对照上级最新政策法规和要求,查找是否存在内容缺失、界定模糊、程序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议事规程,落实会前酝酿、议题审核等要求,会上充分发扬民主,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与监督。通过局党组会议,明确了由办公室对会议决策事项定期跟踪督办决策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组或局长办公会汇报落实进展,增强规矩意识和执行能力。

(20)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约束机制。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诺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并要求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述职内容,述职与评优评先挂钩,有效推动责任落地。二是细化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台账。针对关键环节开展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点动态台账,医疗采购、处方开具等关键环节“一岗位一防控措施”落地见效,以常态化风险排查保障各环节廉洁性。三是强化报备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开展报备情况自查,确保重大事项报备全覆盖且规范。四是明确目标责任,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清廉医院建设与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同步推进、深度融合,积极开展欺诈骗保案例警示教育,医保基金使用动态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欺诈骗保、过度诊疗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1)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党建业务融合。一是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召开党建与业务协同会,将医保政策落实、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纳入党建项目,明确党员责任岗。在医保大厅设置党员先锋岗推动业务攻坚,党员干部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引导、政策解答等服务,同时对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窗口服务进行督导,党建业务联动更紧密。二是做强“幸福医保”品牌。2025年8月以来,党员下沉社区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等惠民活动7次,切实服务群众,扩大了医保政策知晓度与公信力,“幸福医保”党建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三是规范谈心谈话。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检查,针对检查情况重新制定谈话清单,明确今后谈心谈话必须包含工作、思想、生活等5类必谈内容,并规范记录人员工作标准和记录字数要求,确保谈深谈实。四是严格党费交纳。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重要文件,进一步规范交纳党费流程,提升自觉交费意识,确保台账清晰、提醒公示到位,党费管理合规性大幅提升。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理论,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作为学习的落脚点,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松。坚持分类施策抓整改,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对集中整改阶段制定的制度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强化督促调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治本和预防并重。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建立的制度,加快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构建好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医保事业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成果和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把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使整改过程变成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的过程,变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努力开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1601275;邮政信箱250031;电子信箱jntqybjbgs@jn.shandong.cn。

审核:一审:张鑫滢 二审:邸银凤 三审:吴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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