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时间段,有不法分子借企业年报、信用修复进行诈骗活动,形式包括冒充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添加微信等方式联系经营主体,谎称报送年度报告、处理经营异常名录等需缴费;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骗取银行卡账号隐私信息;邮寄不明来源的快递件,以年报过期为由“责令”支付费用;以虚假第三方中介机构身份给经营主体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等。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大家: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报送年报、公示其他信息及信用修复等不收取任何费用,切勿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或者类似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请广大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审核:审核:一审:田珂雨;二审:谢勇;三审: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