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核查处置表(七).xlsx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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