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发布日期:2026-11-05 14:47 信息来源: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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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济天市监处罚催〔2026〕10-01号

山东通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局于2026年3月1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天市监处罚〔2026〕3225号)。2026年3月11日至3月16日本局依法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3月16日在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管局大厅对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处罚决定书。2026年4月16日公告期截止,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未按时缴纳罚款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沈佳慧、张雪涵   联系电话: 0531-85924135    

联系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东西丹凤街30号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审核:一审:张振东;二审:田珂雨;三审: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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