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济天市监处罚催〔2026〕10-01号
山东通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局于2026年3月1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天市监处罚〔2026〕3225号)。2026年3月11日至3月16日本局依法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3月16日在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管局大厅对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处罚决定书。2026年4月16日公告期截止,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未按时缴纳罚款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沈佳慧、张雪涵 联系电话: 0531-85924135
联系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东西丹凤街30号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审核:一审:张振东;二审:田珂雨;三审: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