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办理小餐饮登记证注销手续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30 10:11 信息来源: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息来源: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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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依职权注销工作流程(试行)》相关规定,现将一批符合依职权注销条件、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小餐饮登记证予以公示。请相关主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小餐饮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单位将按流程启动依职权注销程序。

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依职权注销食品小餐饮登记证信息.xlsx

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 9月29日  

审核:一审:韩寒;二审:蒋汝框;三审:王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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