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证书(正本)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6-05 09:39 信息来源:天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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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不慎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105F503438521,证书有效期:自200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特此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5日

审核:一审:任广远;二审:刘华政;三审:付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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