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珺博便利店及相关利益人:
我局于2026年7月7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关于违反《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承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要求作出说明的《函告》,EMS快递查询显示你单位及相关利益人未签收并显示已退回。
因多次与你单位联系未果,且我局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函告》。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函告》,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16日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李聪聪;三审:王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