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艳曹日用百货销售经营部:
你单位于2022年8月23日申请登记时,向我局提交虚假登记材料骗取登记。我局已于2026年9月4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根据公示你单位15日内未向我局缴回营业执照,公告核准日期为2022年8月23日的营业执照予以作废。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20日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蒋汝框;三审:王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