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向我区交办群众信访件21批314件,其中我区主责305件。截至2026年9月,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302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531-86163276
受理时间:8:30—17:00(工作时间)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桥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致电反映。
附件:天桥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统计表.pdf
天桥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
审核:一审:王晓晨;二审:周娟;三审:谷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