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奈良经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6年6月1日申请登记时,向我局提交虚假登记材料骗取登记。我局已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并于2026年6月18日在天桥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你单位15日内未向我局缴回营业执照,公告核准日期为2016年6月1日的营业执照予以作废。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10日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李聪聪;三审:王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