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6-05 01:59 信息来源:天桥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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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0日至6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时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巡察。2025年8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工作是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反馈问题精准深刻、切中要害。局党组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对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区委第四巡察组共反馈我局7个方面30条问题,我局制定了75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6年4月20日,7个方面30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75条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其中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2条整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涉及制度完善的问题全部建立了相应制度规定(共完善制度6项,完成专项整治4项),涉及具体事项的问题全部得到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实现了问题清零、措施清零、责任清零的目标。

(一)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持之以恒抓整改有欠缺方面问题

1.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为加快我区宅基地审批工作推进,2025年9月3日我局牵头召开宅基地审批工作协调推进会,与自然资源部门、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共同探讨宅基地审批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商讨解决办法。2025年11月我局再次给街道下函,督促街道加快村庄规划编制,为下步宅基地审批工作做好前置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做好街道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有关认定的指导工作。

2.关于督促“撂荒地”整改不及时问题

完成2025年市级卫片专班下发的责任范围内非粮化(撂荒) 图斑核查整改工作,系统销号。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已批复建设项目占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调整补划工作,成果已通过省厅会交。   

3.关于耕地“非农化”日常监管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宅基地政策宣传力度。2025年5月23日,我局借助农村赶大集等契机,和街道一块宣传耕地保护和宅基地相关政策,村民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宅基地管理规定,避免出现违法建设行为。二是加快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处置。2025年8月18日,联合济勘测绘院、街道办事处到图斑现场核查,2025年10月15日对剩余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做好图斑现场照片上报。同时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图斑处置材料的准备及上报工作。三是加强核查和巡查。对市级每月下发卫片监测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同时督促街道加强日常巡查;针对卫片监测图斑现场核查发现问题,2025年5月、7月、8月三次发提醒函督促街道落实好辖区内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对违法线索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关于对未巡先改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足方面问题

4.关于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不够重视,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不及时,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质效不足问题

一是强化会议调度,对《共性问题清单》《巡察建议书》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和10月28日召开会议,持续盯紧街道村居巡察发现三资问题整改,不断规范三资管理工作。二是实施月调度模式推动制度落实。2025年10月起,对村(社区)集体“三资”重大事项“一报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和合同规范签订情况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关于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职责不到位方面问题

5.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类专项整治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加大问题排查力度。2025年10月22日、11月4日分别到药山街道、桑梓店街道,结合专项整治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督促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紧盯问题整改。2025年8月29日给四街道下发《关于开展对2025年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审计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道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及时做好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部分街道村(社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规范”、固定资产卡片不完善等问题,督促街道立即采取行动完善了固定资产卡片,强化固定资产动态核查与折旧,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重新核算,确保账实相符。三是用好“三资”监管平台。利用省平台预警功能,强化记账监督管理。

6.关于推动“三资”委托代理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开展学习交流,加快工作推进。2025年8月7日,我局召开村(社区)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学习交流会议,组织药山、北园街道分管及具体负责同志到泺口街道学习“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先进做法、交流“三资”管理工作心得,推进街道对村(社区)的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和管理。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监管。利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线上会计记账、实现“线上+线下”财务双公开功能,进一步将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三是规范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监管程序,在村账街道管的基础上融入事前、事中监管。实施重大事项“一报四议两公开”制度月调度机制,确保街道及时掌握村居重大事项情况,及时发现村居问题;实施村居合同签订前指导,街道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合同签订前由法律顾问先行把关。

7.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7月积极与济南农业发展集团对接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对4个涉农街道所辖村居工作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27人次。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做好指导服务。联合济南农业发展集团下沉到街道和村居开展摸排工作,对6个有交易需求的村居开展“点对点”服务,进行全环节指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规范审核。坚持“应进必进”、阳光交易的原则,对各街道录入的产权交易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四)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方面问题

8.关于资金监管机制不完善问题

立行立改,严格执行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

9.关于专项资金拨付监管不规范问题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方面,2024年补贴已更新为其他家庭成员领取补贴。农机补贴发放方面,已补全盖章及人机合影照片,严格农机补贴资金申请审核流程。2025年三秋生产期间,通过向社会公布济南市216处烘干点信息、对履带式收割机与移动式烘干机新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等举措,发挥农机最大效能,推进三秋农机装备应急救灾体系建设项目进度,完成辖区内新购置的3台履带式收割机与1台移动式烘干机的项目申报工作,保障秋粮收获。高标准农田方面,已经完善合同日期,并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农田建设领域内合同等内业资料进行了集中检查、补充、规范。衔接资金方面,将相关合同、发票、会议纪要等资料进行入账,同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来所有项目资金凭证进行统一梳理,查缺补漏,问题清零。

(五)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问题

10.关于理论武装不扎实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进一步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民生实事,坚持学用结合,优化工作机制,创新思路举措,推动理论学习与服务实践同频共振。三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聚焦农业农村工作重点难点,开展调研分析,切实提高调研工作针对性、有效性。

11.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差距问题

一是局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局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班子成员进行问题再查摆,并将台账报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杜绝以分析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

1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局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组织体系,并进一步发挥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开展。三是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及时贯彻落实区委相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在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刻学习研讨。

13.关于招商引资带动全区一产发展成效不佳问题

招商引资方面,结合全区差异化和经济部门考核任务,围绕农业一二三全产业链,持续加大农业招商引资考察,洽谈工作力度。建立了从项目签约到落地投产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了协议合同文本,优化了服务保障。规上企业方面,一是加强与统计、工信、街道(镇)等部门的联系,全面梳理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要做到发现一家、纳统一家,确保应统尽统,扩大企业数量,增加营业收入。二是进一步梳理辖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于已入库、未在农产品加工统计范围的企业,做好行业划转工作,对新退库的企业,逐一了解退库原因,达到入库条件的企业尽快入库入规。三是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规上企业的交流,定期走访,了解企业困难,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

14.关于推进泉韵乡居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步伐不快问题

加强对片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片区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片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加快弱线入地、村内道路整治为重点的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加强部门协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省级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顺利完工。目前已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总工程量的70%左右。

15.关于推动2023年“一村一业、一村一策”产业项目落地力度不足问题

强化项目组织领导,联合办事处对项目进行实地督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2023年“一村一业、一村一策”2个产业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并进行了审计验收。

16.关于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问题

对照《天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安委会专业委员会机制运行的通知》(济天安办〔2023〕1号)通知要求,2025年以来,我局组织召开专委会例会3次,解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和职责、通报上半年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专题会议4次,分析研判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短板弱项,各单位交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2025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情况,组织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

17.关于安全生产检查不严不实问题

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抽查,组织专业委员会联合大检查2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家;聘请专家“解剖式”现场检查9次,累计检查企业26家。检查涉及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畜禽屠宰、饲料生产、农药经营等多个领域。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制度建设不健全,消防措施不到位,培训教育不深入,应急管理不严实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问题。

(六)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务实方面问题

18.关于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缺乏韧劲问题

联合区住建局、水务局、环卫管护服务中心及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按照济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标准,对桑梓店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在街道召开天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现场通报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接区财政局,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并督促桑梓店街道尽快开工前期提报的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19.关于惠民项目重建轻管问题

一是组织维护企业现场进行排查,发现为采集器与国办平台通讯设备不完全匹配问题,经与桑梓供电公司确认,电站发电情况良好。二是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别是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2025年5月12日,领导小组在桑梓店街道召开了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将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分为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部分。由区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桑梓店街道工作人员联合对高标准农田实施、设备、桥涵、道路等进行集中检查,同时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针对数据不实、资金挤占挪用、招标投标手续等内业部分进行专业检查。坚持立整立改,根据区政府安排部署,由水务部门统一对损坏机电井进行了维修,目前已经全部维修完成。坚持就一反三,对部分沟渠淤堵问题统一组织了清淤疏通,共疏通沟渠1350米。同时对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突出效果。

20.关于协调处理畜牧业热线办法不多问题

我局已经安排5名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具体负责12345热线接收、分配、处理和回复等工作。自8月份整改以来,我局共收到畜牧兽医领域12345热线127件,其中我局负责处理的有47件,理由充分回退80件,向区市场监管局发函进行列异4件。

21.关于开展农资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不足问题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检查不够严谨细致、局机关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次数少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农资销售及蔬菜上市情况加大局机关人员巡查抽查力度,自2025年11月以来,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主体销售的农药、化肥、种子逐项检查,共检查5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70人次。在巡查检查中逐项规范填写《农资经营单位检查记录表》、《农资(化肥)日常巡查记录表》等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整改期限、检查结论与处理意见、营业执照、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确保检查台账填写规范、完整、全面。

22.关于局机关内部管理较为粗放问题

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更新修订制度3个,规范制发红头文件,补充完善《发文稿纸》会签3个。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公车出行填写公车使用登记本,现已整改到位。

2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按照财务规定,加强业务监管,严格执行报销制度,2025年5月份,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今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报销,规范报销手续,不符合报销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不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要求的支出,不予支付。

(七)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4.关于统筹研究全区“三农”工作和规划不经常不深入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调度研究2025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分析2026年我区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等,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工作方向、要点等。二是制定《中共天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天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25.关于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通过开展“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班子领导力。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队伍建设,理顺机制,明晰责任,增强中层干部担当意识,提高对科室工作的掌握水平。三是对排名靠后的考核指标加强调度,与市农业农村局密切沟通和交流。巩固提升现有片区建设、运营管理水平。重点抓好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刘庙黄河淡水渔业养殖基地、西秦非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建设。统筹部门政策项目和社会资源向片区聚集,争取专项债券支持片区建设,推动片区内党建联建、资源整合、产业融合、人才聚合。

26.关于“三重一大”报备不够积极主动问题

规范“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主动向派驻组书面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27.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根基。二是增强岗位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不违规不违纪,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提醒,坚持抓早抓小。

28.关于建设清廉村居工作统筹协调有欠缺问题

一是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年度工作安排。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宣传部出台了《2025年建设清廉村居工作要点》,并按照工作要点要求部署街道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调度督导。2025年7月14日上午,召开相关部门和四街道建设清廉村居工作调度会;对各街道上半年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调度,区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宣传部、农业农村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下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三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沟通了解区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宣传部等部门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探讨解决有关问题,持续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清廉村居工作走深走实。

29.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够细致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配齐党务工作人员并规范记录组织生活。

30.关于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问题

开展工作时开阔思路,把当前进行的党建工作与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充分发挥“党建+服务”工作模式作用,进一步唱响“党建引领服务三农”党建服务品牌。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整改不松劲、标准不降低,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整改成果巩固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整改成果持续巩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如涉及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耕地“非农化”日常监管、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等建立动态跟踪督查机制,定期评估整改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提高制度执行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体系效能。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关注资金监管以及拨付机制、安全生产、局内部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和监督体系。建立问题发现、整改、督查、评估的闭环管理制度,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纠正偏差的内生动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在服务“三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增强服务本领。提高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履行好“一岗双责”,重视基础党务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定期走访制度,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巡察整改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防止整改工作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推动全区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707600;邮政信箱jntqnfj@jn.shandong.cn

审核:一审:张亚萌;二审:王英;三审:尹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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