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管慈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6〕9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6〕6号)和《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拟申请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一并报送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报送方式
区管慈善组织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网址: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区管慈善组织直接通过“慈善中国”报送区民政局审核,所有区管慈善组织均无需向区民政局报送纸质材料。
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6年3月31日前上传至“慈善中国”。
如对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三、有关要求
慈善组织年报是慈善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区管慈善组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区民政局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完成形式审核后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区民政局对慈善组织年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可抽取一定比例的区管慈善组织,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涉外合作等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民政局将责令慈善组织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区管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咨询电话:0531-81601077。
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
2026年2月27日
审核:一审:郝荣霞;二审:朱平;三审: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