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天行审一听告〔2026〕68号
济南麦誉贸易有限公司:
举报人张泽屹向我局举报你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冒用张泽屹身份证有效期为“2015.09.30-2025.09.30”的身份信息,申请登记济南麦誉贸易有限公司,将张泽屹登记为你公司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经调查函询,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函复:“实名办税系统中查询到张泽屹实名信息”,证明张泽屹在济南麦誉贸易有限公司中存在真实经营活动,不存在不知情办理公司登记情形,我局认为举报人举报不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拟不予撤销你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取得的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你公司及相关利益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我局举行听证。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或在听证公告发布三十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按手印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并附委托人签名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供律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联 系 人:李兴鹏 卢瑛
联系电话 :0531-81601530 0531-81601578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17日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李聪聪;三审:王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