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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
发布日期:2024-07-24 03:30 信息来源:天桥区政府
信息来源: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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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操作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录(个人登录)→首页上方搜索“企业开办”→选择济南市→个体工商户→选择对应业务,新办执照需先进行名称申报。

二、所需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根据经营地址性质不同材料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住所属于非住宅的:

1.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租赁合同;

2.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

(二)住所属于住宅的:

1.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租赁合同,还需要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需整栋楼所有单元所有楼层业主签字同意);

2.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还需要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需整栋楼所有单元所有楼层业主签字同意);

3.物理分割后的地址或者集中办公区,还需要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分割户型图(标注清楚分割后的编号,可以自己画),住所信息后标注“(一址多照)”字样示例:天桥区xx路xx号xx楼3-102室-1(一址多照);物理分割后编号为—5(包含—5)以上的,需要提供现场照片);如有企业需要备案集中办公区的,企业需要来大厅备案,需要提供户型图、房产证、申请书;

4.综合性市场、农贸市场、便民市场、新材料产业园区、商场柜台等,还需要提供管理方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租赁合同;

5.房产证的门牌号与实际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公安局开的证明;

6.涉及到转租的,还需额外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三、线上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的三种方式:

1.通过政务服务终端自助机自行打印。

2.到就近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场打印领取。

3.通过电话告知方式邮寄到经营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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