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零就业家庭成员的“4050”人员,夫妻双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国家法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
所需材料:本地居民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居民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离婚、丧偶、抚养子女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或者抚养在校学生的登记失业人员。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死亡证明。年满18周岁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在校证明。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正在领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登记失业人员。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且已办理失业的人员。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
5.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困难家庭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特困证或低保证、毕业证
6.成年后孤儿。本市居民,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后进行登记失业的孤儿。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民政部门孤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