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转入(外地转入到济南)
(一)转入条件:
1.在济南中心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汇缴满6个月(补缴不算);
2.济南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封存状态不可办理);
3.济南个人账户为灵活就业人员专户的,仅限本人外地的灵活就业人员专户转入。
注:灵活就业的职工办理异地转入,不可在网厅(我是个人用户)处办理,需要在微信端“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或者线下(灵活就业缴存开户银行端)办理。
(二)转入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无需加盖中心印鉴);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员代为申请。提供:1.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2.委托职工的身份证原件;3.《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三)办理渠道:
线下:公积金开户银行主办行。
线上:个人网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四)办理程序:
线下:
1.职工或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向济南缴存银行主办行发起转移接续申请。
2.主办行柜员审核职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将信息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至转出地中心。不符合条件的告知职工原因。
3.转出地中心依据当地政策审核职工是否符合转出条件。符合条件的为职工办理转出提取手续,并将职工账户信息及资金转入指定账户。不符合条件的将原因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济南缴存银行。
4.主办行柜员接收职工账户信息及转入资金,将转账资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并记录缴存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职工转入成功。
线上:
一、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官网申请
1.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我是个人用户-注册登录。
2.选择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无需上传资料,自行提交。
3.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对方中心,如不符合条件系统自动驳回。职工可自行在页面查询进度。
4.主办行柜员接收到职工转入资金,将转账资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并记录缴存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职工转入成功。
二、职工在微信小程序申请
1.登录个人微信,搜索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注册登录。
2.在服务栏-业务办理-转移接续中根据职工个人情况选择转移城市并提交。
3.提交成功后等待开户银行办理提交申请至对方中心。
4.主办行柜员接收到职工转入资金,将转账资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并记录缴存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职工转入成功。
二、异地转出(济南转出到外地)
(一)异地转出条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二)办理材料: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具体材料以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