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当进行收容救护:(一)执法机关、其他组织和个人移送的野生动物;(二)野外发现的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经简单治疗后还无法回归野外环境的;(三)野外发现的可能危害当地生态系统的外来野生动物;(四)其他需要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 济南市天桥区自然资源局是天桥区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指定济南动物园作为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