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倾宁摄影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3日申请注销登记时,向我局提交虚假登记材料骗取注销登记。我局已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并于2026年1月20日在天桥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你单位15日内未向我局缴回《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告核准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天桥)登字[2025]第044279号]予以作废。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2月5日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李聪聪;三审:王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