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济南倾宁摄影有限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5 11:22 信息来源: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息来源: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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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倾宁摄影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3日申请注销登记时,向我局提交虚假登记材料骗取注销登记。我局已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并于2026年1月20日在天桥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你单位15日内未向我局缴回《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告核准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天桥)登字[2025]第044279号]予以作废。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2月5日    


审核:一审:李兴鹏;二审:李聪聪;三审:王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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