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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240089号代表建议(关于大明湖北跨带动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10

代表提案者

巩晓雁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大明湖北跨带动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40089

承办单位

天桥区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4-04-08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巩晓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明湖北跨带动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顺河东街、顺河西街与明湖西路丁字形交叉路口改为“X”形路口的建议

接到该建议后天桥区水务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济南城建集团设计院进行现场勘查研究,对顺河东街、西街与明湖西路交叉口,河套庄路与明湖西路交叉口及周边地块现场调研、分析。顺河东、西街和明湖西路属于城市主干路,交叉口形式为“T形”主-主交叉口,现状为灯控平面交叉口;河套庄路宽约7米,属于城市支路,河套庄路与明湖西路交叉口形式为“T形”主-支交叉口,现状为非灯控平面交叉口,交通组织形式为右进右出形式。若将该路口改成一个交叉口,则顺河东西街、明湖西路、河套庄路路口将形成“畸形”交叉口。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和《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中相关规范条文规定,“畸形”交叉口是禁止修建的,“畸形”交叉口影响路口通行效率及车辆通行安全。另外结合交警部门交通流量监测系统,现状顺河东西街与明湖西路交叉口各方向交通量均较大。顺河高架路明湖西路下桥口的建成通车,将会进一步增加该路口交通量,增大该路口通行压力。“畸形”交叉口的形成会较大程度影响路口通行效率。

根据现场调研,顺河高架路桥梁桩基之间已给顺河东、西街预留了专门空间,即现状顺河东、西街位置处,其余桥梁桩基之间空间较小,不具备调整顺河东、西街的条件,故顺河东西街、明湖西路、河套庄路无法形成符合规范要求的路口。如果调整河套庄路道路位置,将顺河东西街、明湖西路、河套庄路形成符合规范要求的路口,调整后的河套庄路会切割河套庄西片区地块,影响地块招商引资。综上所述,河套庄路不具备与顺河东西街、明湖西路形成“X形”路口条件。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商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湖西路为规划红线宽度45米的城市主干道,顺河西街为规划红线宽度30米的城市次干道,顺河东街为规划红线宽度20米的城市支路,河套庄路为规划红线宽度7米的城市支路,目前四条道路均尚未完全按照规划形成,我区将积极对接市有关职能部门推进道路建设。

二、关于择址建设大明湖西北门的建议

经了解,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研究“明湖城”项目规划,计划对整个大明湖片区进行整体提升,大明湖周边配套市政设施要结合“明湖城”项目统筹推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