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大明湖趵突泉等景区周边‘小花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天桥区城市社会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对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和社会环境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组织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攻坚
为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保障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形象和旅游体验,为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2025年12月29日,历下区人民政府、市中区人民政府、天桥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景区周边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的通告》,明确了禁行路段、禁行车辆和禁行时段等有关内容。随后,我区第一时间启动禁行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管控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重点区域及具体措施。
一是设置禁行标志,做好禁行引导。在少年路、铜元局前街(周公祠街至启盛街)、启盛街、明湖北路(启盛街至历黄路)沿线,共计17处关键点位,科学布设22面禁行标志牌,有效引导车辆合规通行,避免交通误入,为落实交通管理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集中管控,做好值勤值守。根据景区周边道路通行情况,在大明湖北路、少年路设置2个固定执勤点位,由公安、交管、城管、交通、市场监管、水务及相关街道办事处、安保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累计出动超600人次参与集中管控。
三是坚持疏堵结合,做好宣传引导。突出宣传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原则,向过往群众、游客、特别是相关车辆驾驶人发放宣传材料,耐心解释禁行政策,对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予以拦截、劝导和教育,告知绕行。集中整治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张,登记多次通行车辆900余辆。
二、落实常态管控,保持高压态势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2026年2月11日起,禁行工作转入常态化管控阶段。我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原禁行路段、禁行车辆及禁行时段保持不变,由区交管大队、区城管局和相关街道持续强化巡查,严格执法查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管控措施。转入常态化管理以来,累计出动警力100余人次,查处三轮车违法36起,其中违法载人27起、涉牌涉证6起、其他违法3起,起到了一定震慑效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治理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治理,花车大多游离在禁行区域外围或是处于停驶状态,取得了一定治理成效,但随着禁行整治的推进,也出现了部分人力“花车”现象,存在部分动力“花车”擦边运营的情况。经综合研判,单靠禁行政策和现场管控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需要加快推进地方立法,为查处“花车”载客运营行为提供制度支持。下一步,我区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常态化、长效化治理”的批示要求,严肃认真落实花车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对上衔接,确保政令贯通。立足天桥区实际,主动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的常态化对接,及时、准确向上汇报工作进展与一线实情,接收专业指导,确保各项管控任务严格落实到位。同时,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推进相关领域立法工作,力促科学优化法规适用范围,为后续执法与长效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与操作指南。
二是深化联勤联动,提升管控效能。聚焦法定节假日、早晚高峰等重要时间节点,牵头组织交警、属地街道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劝离与管控,通过常态化的高压协同治理,有效促进景区周边交通秩序持续改善,全力保障游客出行安全便捷、区域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三是拓展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拓展线上线下多元渠道,通过案例警示、政策解读、便民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禁行规定与管理政策,提升公众知晓度与规则意识,引导市民群众和游客选择乘坐合规车辆或公共交通出行,营造理解、支持、配合城市交通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天桥区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期盼您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倾听、积极吸纳,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责任落实、狠抓落地见效,有序推进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切实把您的关切转化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