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北坦街道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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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背景
近年来,省内外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3〕18号)《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安发〔2023〕61号)和国家、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辖区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出台目的
为了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 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要举措
(一)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各行业主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用气宣传。
(二)排查整治餐饮企业“燃气安全问题”等风险和隐患。通过采取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源头治理、督导暗访等措施,开展集中攻坚。对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移交有关部门并处罚款。禁止使用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涉及的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三)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和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四)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坦街道办事处
具体联系人:姜胜云
联系电话:0531-81778129
- 一审: 杨红
- 二审: 崔丽娟
- 三审: 范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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