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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天桥区堤口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1370105004235165Y/2025-6006110
堤口路街道办事处
2025-01-10

天桥区堤口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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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堤口路街道办事处编制了《堤口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qiao.gov.cn/gongkai)上查阅《天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www.tianqiao.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0e5375991828263312a/?open=zfxxgkzn)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tianqiao.gov.cn/gongkai/site_tianqiaoquqzfbgsb/channel_6389a0ec37599182826332da/doc_65a47d2b1ef5a63980a5db31.html)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街道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政府文件

主要包括:与街道工作相关的文件等。

(二)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街道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三)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本街道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街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五)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本街道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等。

(六)基层工作

主要包括:本街道开展的日常工作新闻简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要包括: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要包括:本街道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www.tianqiao.gov.cn/gongkai。

2.公开时限

本街道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公报》公报:http://www.tianqiao.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0e53759918282633122/

赠阅范围:纸质版公报赠阅到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

地址: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值班电话:0531—81601798; 办事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赠阅点: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堤口路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详细信息见:

http://www.tianqiao.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0f3375991828263342c/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街道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2号,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832301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申请受理机构: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2号,党政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31-88323010

邮政编码:250031

(来信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入口为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入口: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JaSLfBangfAJ&gotourl=aHR0cDovL3d3dy5qaW5hbi5nb3YuY24vamFjdC9mcm9udC9zZW5kYmFjay5kbz9zeXNpZD0zMDQ=

使用注意事项:

①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②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③申请人根据本市有效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④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上述情况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处理

本街道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街道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街道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街道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街道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市、区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街道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2号

邮政编码:2500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88323010

传真号码:88323010

电子信箱:jntqdkljdb@jn.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正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上述情况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天桥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53号

邮政编码:250031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1601161

电子邮箱:jntqzfbgs@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2号天桥区司法局503房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0531-85998436

邮政编码:250031

(2)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管辖机关:

济南市中部片区相关法院:

①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邮编:250014

②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

电话:0531-85964813

邮编:250000

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电话0531-81171234

邮编:251400

④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电话:0531-84860128

邮编:251600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2号天桥区司法局503房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0531-85998436

邮政编码:250031

(2)行政诉讼机关:

济南市中部片区相关法院:

①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邮编:250014

②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

电话:0531-85964813

邮编:250000

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电话0531-81171234

邮编:251400

④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电话:0531-84860128

邮编:251600

附件:天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天桥区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doc

  • 一审: 张晓君
  • 二审: 吕伟
  • 三审: 郑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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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堤口路街道办事处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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