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同意规划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部署,我区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进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和市发改委关于《济南市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发改能源〔2023〕312 号),我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天政办发〔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局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牵头做好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区《实施意见》中对加快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均提出了,“到2025年,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充换电站1000座,公共(含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6000个以上”。2023年至今,我区新增公共充电桩180个,我区将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协调济南市静态交通集团加快对我区公共充电桩的布局,督促建设企业加强公共充电车位管理。目前区政府和区政务中心已安装了46个公共充电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牵头作用,认真抓好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行业专用领域、公务用车、旅游景区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同时,也请垦您继续关注并支持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