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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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桥区政府网”门户网站(www.tianqiao.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
联系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23号
联系电话:0531-80998111
电子邮箱:jntqjyj@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做好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机关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信息,严格落实上级对机构职能信息的公开要求,文字表述方面做到规范严谨,出现信息变更时及时修改、同步发布,切实保证公开时效。
2.做好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对区域教育系统整体工作进行回顾及规划,认真反思,科学部署,及时公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使群众了解天桥教育年度工作情况。
3.做好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进展信息公开。按季度发布202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季度进展情况,围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名优学校等梳理进展情况和后续举措,确保重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4.做好重点领域义务教育信息公开。把准信息公开节点,及时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入学办法政策解读、招生结果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确保民生信息看得到、读得懂,打通群众了解教育、参与教育的渠道。
5.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建立由局机关牵头科室与责任科室共同指导、各单位独立负责的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根据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逐一发布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做到格式统一、定期更新,打造了良好的信息公开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2023年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时按规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收集与落实,确保三种受理方式(当面、信函、网络)渠道畅通,根据依申请公开内容协调我局相关职能科室整理有关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开,帮助申请人获取真实有效的数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责任科室、各学校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牵头科室统筹部署,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分工落实。通过培训和借鉴学习,不断提升公开意识和能力。依托多级督导的工作模式,保障公开信息做到及时、规范和统一,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平台的公开和监督作用最大化。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按时、严谨维护各栏目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对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依托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等发布教育系统工作及市民关心的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我局关注民生问题,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托政府网民生连线专栏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意见,安排专人及时接收平台及短信通知,认真甄别反馈问题,第一时间转办并按时保质办理完成,保障工作时效和质量。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民生连线平台40件。其中,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39件全部按时办结,另外1件也及时向上级管理员汇报并做退转处理。
在我局办理的39件中,主要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入学、教师招聘等问题,以咨询为主。经办人员对来信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回复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符合相关工作规定,表达准确,语气委婉,确保办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8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5.2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网站内容管理欠规范,部分内容在排版、格式等方面存在不统一、不美观的问题。部分信息的行文格式未完全按照统一要求,存在字体字号不统一、行间距不规范、表格不居中等问题。
2.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不平衡。虽组织多次培训,但由于人员变更等原因,部分学校在落实要求方面不扎实,仍存在行文格式不规范、发布时间不统一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1.加大培训力度,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学校进行全面培训,对信息发布要求抓大不放小。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发现的排版问题进行点对点沟通。聚焦高质量信息并进行推广,为各科室、各学校提供参考模板,使整改更有针对性和方向性,逐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及信息质量。
2.局机关定期发布公共企事业单信息公开专项工作提醒,具体到标题、行文格式、建议发布时间等每一项要求,各学校通过重复模式化的工作,逐渐形成常态化、专业化的工作态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共5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不涉及收取费用问题。
2.认真落实上一年度年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优化提升指标,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教育信息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对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等指标进行内容细化,对各学校信息公开进行统一量化。认真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确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服务意识,对社会度关注高的信息及时进行解读和回应,在“应公开尽公开”基础上加大公开广度和深度,发挥了政务公开的监督、互联作用。
3.2023年度共收到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13件。我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机制,严格把关答复质量,提高办理效率,注重提案办理效度,围绕重点工作,积极推动提案成效的转化和落实,努力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 一审: 徐佳子
- 二审: 杜疆
- 三审: 亓连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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