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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招生政策】天桥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索引号
113701050042010453/2026-6735692
发文单位
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6-06-05

【招生政策】天桥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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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鲁教基函〔2026〕16号)及《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量化赋分入学的指导性意见》(济教基处函〔2016〕2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基本要求

(一)深化阳光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及“公民同招”政策,规范招生流程,优化服务举措,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各学校精准摸排辖区适龄儿童人口底数,组建专业招生工作专班,提前开展秋季小学学位预警与保障工作,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学位供给解决方案,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二)落实随迁子女政策,保障平等入学权利。全面贯彻教育部“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严格执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量化赋分入学的指导性意见》(济教基处函〔2016〕2号)要求,加强与济南市大数据局协同联动,依托数据共享提升信息审核效率与公正性,持续优化随迁子女入学量化赋分平台功能,结合学校空余学位、务工人员实际状况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赋分从高到低有序安置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三)完善服务保障举措,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持续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深化融合教育发展,通过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运用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教育模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应学尽学。在遵循义务教育划片入学原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学校学位实际,统筹“长随幼”“幼随长”“长幼同调至一校”等方式,以公平、公正、科学的方式推进“长幼随学”政策落地。

(四)强化联控联保,筑牢控辍保学防线。各学校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与规范管理,建立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送达制度。重点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等群体的入学帮扶工作,主动联动各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阳光分班均衡育人,坚持“零择班”政策。各学校要根据性别比例,采取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的办法组建班级,编班方案、编班过程及编班结果应向学生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环节公开透明。严禁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或按照测试成绩分班,杜绝超大班额出现。

(六)从严规范民办招生,严守招生工作纪律。根据教育部及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方可发布;严禁超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严禁通过考试、面试、面谈等任何附加条件选拔学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启动招生,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招生效能。遵循“市级指导、区县主导、学校落实”原则,结合区域实际,推行网上信息登记、分批审核录取模式,通过“济南天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官方平台、校园公示栏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招生信息。按照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办学容量和教学能力,科学有序完成招生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二)合理采集学生信息,精简报名流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数据信息线上归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优化报名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

(三)深化数字赋能,畅通报名渠道。巩固“零跑腿、零证明”成果,提升“教育入学一件事”效能,依托“爱山东”平台实现信息智能核验,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服务。

三、初中阶段招生

初中学校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延续“整体对口、免试直升”政策,确保本学区对口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对应初中学校,切实保障初中阶段入学公平。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招生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与教育公平,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全区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主动担当、履职尽责。

(二)深化信息公开,健全监督机制。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将通过官网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同步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平台公示咨询及监督电话,招生期间要做到热线有人接听、门口有人服务,及时响应家长诉求、妥当处理投诉举报。

(三)严格督导问责,严肃违规查处。招生期间,省市工作专班将开展专项督查,对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区教体局将同步加强全过程监管,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从严落实问责制度。

招生监督电话:80998118,80998182。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6月1日


  • 一审: 王雪珺
  • 二审: 王晓蕾
  • 三审: 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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